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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次科技专家要来了!广西将聘任科技顾问

为充分发挥国内外高层次科技专家的战略咨询和智力支撑作用,强化科技战略咨询,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广西科技顾问聘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科技顾问的聘任条件、选聘程序和主要职责等。

《办法》所称科技顾问,是指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根据我区经济社会和科技创新发展需要,在国内外聘请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供科技决策咨询服务的知名科技专家,原则上从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中选聘。科技顾问以兼职的方式服务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科技决策工作。

《办法》明确了科技顾问的基本条件,包括在我国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急需的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和作出重要贡献,有特殊专长和较高学术造诣,愿意为广西经济社会和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服务等。科技顾问实行聘任制,每届聘请不超过15人,每届聘期为3年。

科技顾问主要职责共七项,具体为:准确把握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对科技创新的新需求,结合广西发展实际,对全区发展规划、创新和产业体系建设、重大平台园区区域布局、政策制定等提供前瞻性、战略性、可行性咨询意见,服务全区发展战略和宏观决策;对涉及我区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全局性、综合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进行前瞻性或跟踪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参考;为我区重大项目、重点科学工程、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引进项目、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等提供咨询论证服务,提出决策建议;对我区大型骨干企业提出的有关科学技术和经济领域的重大课题、技术难题等提供咨询论证服务,提出可行性建议;参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组织的相关重大科技交流活动;利用和发挥自身优势,协助我区引进人才、技术、项目、资金等;完成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提出的其他工作任务。

在待遇方面,科技顾问的待遇实行聘金制,每人每年30万元(税后),按年支付,所需费用从自治区本级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统筹解决。《办法》还提出,科技顾问为我区提供重要信息和有力帮助,争取国家、自治区建设项目而获得巨大经济社会效益的;与我区科研院所、企业进行实质性合作,推动产业发展取得重大关键技术突破或解决核心关键技术难题的,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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