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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

深入推进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引导中国与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向纵深拓展,使合作更加丰富、更加务实,空间更加广阔,对于推进我区实现科学发展、加快发展、跨越发展意义重大。我们要紧紧抓住当前面临的历史机遇,进一步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

成立官方合作机构

实现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构想,需要各方的诚意、决心、智慧和行动,深化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有必要成立官方合作机构,合作机构的成员来源于区域内各国政府部门的主管官员,合作机构进行多边和双边、定期和不定期的磋商,就区域内合作的重大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对话与合作,统筹安排各项合作事宜。同时,设立若干个分散在经济合作区域内各国的平行的工作执行部门,来加强各项决议的执行力度。此外,设立包括各国政府官员和经济学家、技术专家、社会学家、历史学家、地理学家、法学家、管理学家、战略学家等人员组成的专家监督、评估、咨询合作机构独立负责对区域经济合作的运行进行运行监督、实施效果评估和政策咨询等。

加强硬件设施基础建设

与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有关的国家及各方,应重视基础设施的衔接和整合问题,抓好交通基础设施的建设,解决交通不畅的现象。主要是建设和完善战略海陆河三条交通主线路,首先,完善较容易且最重要的海上交通线路建设,这有利于加快开发与当前发展临海石化、能源、钢铁工业及港口密切相关的海上石油、岸线、海滨矿产资源,促进这些临海工业和以海运物流业为主的服务业加快发展;其次,完善泛亚铁路陆路交通线路建设,促进经济合作区域内城市合作与发展;最后,还应在跨境合作区、资源开发、物流、旅游、口岸等方面全面进行深入而广泛的合作,共同推进项目建设。

完善规章制度协作

首先,结合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设进程,积极推动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国家及各方优先制定便利化措施,相互简化出入境手续,推进检验检疫相互认可,推进一站式通关,降低并统一区内与货物贸易相关的通关、检验检疫、运输、仓储等收费标准,建立健全区域内银行间跨国结算机制,促进区域内人员、货物、资本等快速便捷流动。其次,完善贸易和投资促进政策,为产业对接提供良好的政策基础,为产品贸易和项目投资提供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最后,尽量减少或消除经济合作区域内由各国政府间的保护主义和官僚主义所形成的各种障碍,深化合作理念,为区域经济合作奠定优良的运作环境。

精选重点合作项目

推进务实合作

实践表明,区域合作通常是从选择具体合作项目和建立合作平台入手,在特定领域优先开展合作,取得成果,逐步展开。经济合作区域内的有关各国及各方应根据各自的优势和条件,精心优选一批重点合作项目进行深入合作,特别是要以中国-东盟博览会为平台,鼓励企业参与,深化商界合作,促进相互贸易与投资由点、线带面,推进区域经济合作的高效、务实开展。同时,为了避免经济合作区域内产业发展的雷同性竞争,可以成立一个不具有行政职能的专门机构,协调各个地区产业结构或在经济整合时发挥作用。

建立和完善适应

合作发展的金融体系

金融体系在区域经济合作过程中往往起着非常重要的支撑性作用。区域内各国可以首先组建一个地区性国际金融机构或银行联合体,为本区域的合作与发展提供有力的金融支持和政策咨询,运作的机制可以参考世界银行和亚洲银行;其次,应加强区域内各国金融业的合作,尝试建立地区贸易结算体系,使得本区域各国之间货币能够直接结算,减少交易成本和降低汇率波动对国际收支的影响;最后,区域内各国在诸如金融政策协调、区域内反洗钱活动、对抗游资冲击等各个金融领域不断进行深入合作。

建立和完善促进

合作的人才培养机制

中国-东盟区域经济合作在各个领域有较大的互补性,但合作的好坏与层次最终还是取决于该区域拥有国际经验及视野的法律、会计、管理咨询及物流管理等专业人才的数量和质量。因此,合作区域内的各国应设立专门人才培养的机制,设立专项基金,加强人员交流与合作,培养适应区域经济合作的大批人才,为区域经济合作的长久发展奠定人才基础。

(作者王洪涛单位:广西财经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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