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钦州讯 作为钦州保税港区所在地的钦州港经济开发区,征地拆迁是其大开放、大发展必不可少的基础性工作。开发区关注民生,坚持依法、廉洁、惠民征拆,有效地化解和解决了征拆矛盾和难题,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从去年至今年9月,在开发区组织的60个重大项目征地拆迁中,没有出现大规模群体性事件和上访问题,对征拆干部的投诉和举报为“零”。
法规政策宣传落实到位,坚持依法征拆,征地拆迁实现“软着陆”。开发区采取集中开会动员宣传、深入田间地头和入户解疑相结合等形式,耐心细致做好引导工作,确保政策法规深入人心。在征地拆迁补偿方面,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政策,并本着向群众倾斜原则,实行“就高不就低”、“从宽不从紧”的征地拆迁“土”政策,一律按最高标准补偿群众,对部分补偿标准还适当上靠。征地拆迁补偿经费经财政部门“一卡(折)制”发放,由纪工委监督检查依法征地拆迁及补偿经费发放情况。
教育和监督前移,以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为重点,多层次、多渠道加强廉政教育。征地拆迁指挥部设立经济检查和作风监督组,开发区纪工委派人进驻,开设投诉举报电话和信箱,加强对干部依法履职和廉洁守纪情况监督;建立健全由调查人、工作组长、征拆对象和居委会四方共同签字确认征拆调查结果,将调查结果、补偿计算方式和补偿结果等内容张榜公示;实行征地拆迁资金专款专用、专户管理、专户支出和实行经费开支五级联审制度。2007年以来,开发区没有发生一起征拆干部违纪违法案件。
解决征拆对象后顾之忧,推行“惠民征拆”工程,确保失地失海群众“不失业、不失居、有保障”。近两年开发区投入2800余万元,为拆迁户修建800多套人均20平方米以上临时回建房;投入6000多万元开工建设400多套永久性回建房;生活特别困难征拆对象每月发放80至200元不等的低保金;对生活困难但不符合低保条件的每人发放3到4个月每月100至150元不等的临时救济金;将人均土地低于0.3亩的征拆对象纳入基本养老保险;鼓励征拆对象参加农村医疗合作和城镇医疗保险,实行“双参保、双享受”。此外,开发区先后投入资金近30万元,举办了4期共280多人的专场培训班。为让群众充分享受到钦州港大发展的成果,2007年至今,开发区投入资金1700多万元,实施项目40多个,较好地解决了农村出行难、就学难、饮水难等问题。(梁日 伍锡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