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自治区民委致力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纪实
2008年10月19日,国家民委主任杨晶到自治区民委视察指导工作。图为杨晶(左三)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黎明(右二)、自治区副主席高雄(左二)、自治区民委主任卢献匾(右一)的陪同下观看广西民族古籍办整理的少数民族古籍。
2008年7月,自治区党委副书记、秘书长陈际瓦到区民委指导视察工作。图为陈际瓦在自治区民委、自治区民语委领导班子的陪同下检查两委工作。
2008年6月,国家民委纪检组组长杜鹃到区民委指导视察工作。图为杜鹃组长在和区民委干部座谈后和干部亲切握手。
2006年2月,自治区召开全区民族工作会议暨第五次全区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图为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在颁奖台上。
自治区民委利用指导各自治县县庆之机大力宣传民族政策、维护民族团结。图为环江毛南族自治县20周年县庆大会会场。
2007年6月13-14日国家民委在龙胜各族自治县召开全国民族文化工作现场会议。图为当地少数民族群众进行歌舞表演。
自治区民委扶持的靖西县龙邦镇其龙小学。
我区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也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有壮、汉、瑶、苗、侗、仫佬、毛南、回、京、彝、水、仡佬等12个世居民族,另有40多个其他少数民族成分。有12个自治县、58个民族乡;广西的毛南族和京族是全国人口较少民族。2007年末全区总人口5002万,其中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38.3%。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自治区民委认真当好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参谋助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民族工作全局,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民族工作主题,充分发挥民族工作宣传权、研究权、评价权、协调权、指导权、督查权、建议权作用,认真做好新形势下的民族工作,不断开创民族工作新局面,促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被喻为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的代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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