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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

  生活报记者   雷小琴                     

  本报讯  近日,经十届自治区政协第12次主席会议研究,确定了今年由自治区政协领导督办的12件重点提案。在这些提案中,民建广西区委提出的《关于抓住机遇,出台政策,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建议》提案尤其受到关注。据民建广西区委会主委钱学明介绍,可通过拆旧建新、发展限价商品房、探索经济适用房的“补人头模式”等方式,使低收入家庭“居有其屋”。

  据南宁市2006年住房状况调查统计,在全市48万套住房中,有12万套住房面积低于50平方米,有12万套建于上世纪80年代以前,约有150万平方米的住宅属于危旧住房。提案中提出拆旧建新可以改善相当部分人口的居住条件。这一点也引起了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高度重视,并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同时,提案还提出了对中低收入的住房需求方进行补贴的方式,俗称“补人头模式”。在经济适用房保障模式方面,有两种保障模式,一种是对住房供应方进行补贴,俗称“补砖头模式”;另一种是对住房需求方进行补贴,俗称“补人头模式”。两者比较,“补人头模式”有其突出的优越性。2008年12月28日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报道,长沙市对无房家庭每户补贴8万元,采取“补人头模式”后,长沙市将不再集中进行经济适用房建设。当前,各级政府建设经济适用房的任务重,但因征地、招标等因素的制约,拖长了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周期。有一个数据就能说明问题,2003年-2007年南宁市仅购建廉租房700套,相对于2万户的保障对象来说,远远不够。而我区其他城市廉租房的购建情况,难度比南宁市更大。

  相比之下,“补人头模式”的效率优势非常明显。因此,提案建议,我区有必要积极探索使用“补人头模式”,变实物分配为货币补贴,由暗补改为明补。货币补贴,既支持了保障对象自主、就近购房解决住房问题,又可以一定程度上促进商品房的销售。

  据了解,该提案已由自治区建设厅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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