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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CTV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广西赛区选拔赛通知 (2) |
2009年11月19日 18:10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雷倩倩(见习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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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程序 比赛分初赛(初选)、复赛、决赛三个阶段。初赛(初选)由各参赛单位组织进行。复赛、决赛在广西电视台进行。 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类别从复赛中各产生12个节目进入决赛。合唱类别以审看录像(DVD)的方式进行,各参赛单位可选1-2个合唱队参选,从中选出6支合唱队到邕参加决赛。 五、比赛曲目及伴奏要求 1、复赛演唱两首歌曲,一首是规定歌曲(曲目附后),另一首是自选歌曲。决赛演唱一首,作品必须是规定曲目范围内的歌曲。歌曲长度在4分钟以内(超时扣0.03分)。合唱歌曲长度在5分钟以内(超时扣0.03分)。所选歌曲要求内容健康,形式多样,风格新颖,时代感强,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旋律优美,有地方特色。 2、演唱伴奏采用CD光盘(拒绝VCD/DVD格式),参赛歌曲的伴奏CD光盘由参赛歌手提供。伴奏带可带有人声伴唱,允许人声现场伴唱和特色乐器现场伴奏。伴奏的制作及伴唱(奏)人员由参赛者自行解决。 3、合唱伴奏一律采用钢琴。指挥允许外聘,但每位指挥只能应聘一个合唱队。提倡在不违背合唱艺术的技术规范的前提下,加入表演元素。 六、参赛节目及人数限制 每个代表队到邕参加比赛的节目规定为8个。美声、民族、流行、原生态4个类别唱法比赛的人数最多不超过30人(含领队1人)。其中必须保证有原生态等3个以上类别的唱法,有男歌手参加演唱的类别不少于2个。每个组合演唱人数限制在8人以内。合唱类别参加决赛的团队人数为50人(含指挥和领唱)。 七、奖项设置 合唱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3名,其余四种类别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6名。获奖歌手发给奖杯、证书和奖金。对组织工作出色的单位将颁发组织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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