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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尼西亚贸易政策要点解读

2009年12月12日 07:59 来源: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 作者:盘由之 编辑:林娟

印尼主管贸易的政府部门是贸易部。

在实施进口管理时,印尼政府主要采用配额和许可证两种形式。实行配额管理的主要是酒精饮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材料,其进口配额只发给批准的国内企业。实行许可证管理的产品包括工业用盐、乙烯和丙烯、爆炸物、机动车、废物废品、危险物品,获得上述产品进口许可的企业只能将其用于本企业的生产。其中,氟氯化碳、溴化甲烷、危险物品、酒精饮料及包含酒精的直接原材料、工业用盐、乙烯和丙烯、爆炸物及其直接原材料、废物废品、旧衣服等九类进口产品主要使用自动许可管理;丁香、纺织品、钢铁、合成润滑油、糖类、农用手工工具等六类产品主要使用非自动许可管理。所有进口食品必须注册,进口商必须向印尼药品食品管理局申请注册号,并由其进行检测,检测过程繁琐且费用昂贵,特别是要求提供详尽的产品配料和加工工艺情况说明。

印尼的出口货物必须持有商业企业注册号或由印尼技术部根据有关法律签发的商业许可,以及企业注册证。出口货物被分为四类:(1)受管制的货物:咖啡、藤、林业产品、钻石和棒状铅;(2)受监视的货物:奶牛与水牛、鳄鱼皮、野生动植物、拿破仑鱼、棕榈油、石油与天然气、纯金银、钢铁废料(特指源自巴淡岛的)不锈钢、铜、黄铜和铝废料(3)严禁出口的货物:幼鱼与金龙鱼等,未加工藤以及原料来自天然森林未加工藤的半成品,圆木头,列车铁轨或木轨以及锯木,天然砂、海砂、水泥土、上层土(包括表面土),白铅矿石及其化合物、粉,含有砷、金属或其化合物以及主要含有白铅的残留物,宝石(除钻石),未加工符合质量标准的橡胶,原皮,受国家保护野生动植物,铁制品废料(源自巴淡岛的除外)和古董。(4)免检出口货物:除以上受管制、监视和严禁出口的货物外,其余均属免检出口货物。(盘由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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