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意见》),从广西的区情和发展的阶段性特征出发,确定广西新时期发展四个方面的战略定位: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准确把握这一战略定位,对推动新时期广西实现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一、打造区域性现代商贸物流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特色农业基地和信息交流中心的战略定位,必将进一步促进广西的产业发展,加快建立和完善广西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三基地一中心”定位紧密结合广西新时期呈现出的新的发展特征和新的发展趋势,着眼于加快广西的发展,着眼于提高广西经济增长的质量和效益。
“十五”以来,广西发展势头很好,经济已连续七年保持两位数增长,2009年砥砺奋进,经受住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经济逆势飘红磅礴前行。但由于各种原因,广西目前总体上还处于工业化初期向中期过渡阶段。一些经济主要指标仍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要尽快改变广西工业化程度不高,产业层次低,创新能力弱,集约化、信息化进展缓慢的状况,实现广西发展从艰难爬坡向经济腾飞的跨越,就必须紧紧抓住打造广西“三基地一中心”的新的发展契机,坚持以新型工业化为主导,走具有广西特色的新型工业化道路,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升级,强化农业的基础地位,大力发展特色农业,坚持一、二、三产业协调发展。与此同时,充分发挥北部湾经济区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打造西江经济带产业集聚优势,增强资源富集的桂西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推进形成“两区一带”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协调发展的战略新布局,注重把支柱产业、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做优,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现代农业和现代服务业,从而构建起特色鲜明、集群发展、协调配套、竞争力强、可持续发展的具有广西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
二、构筑国际区域经济合作新高地的战略定位,必将进一步激发广西在我国加强国际区域经济合作中的潜力和活力,提升广西扩大开放合作和经济国际化的水平
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及区域经济一体化已成为发展的主流。2010年1月1日如期建成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创造出一个拥有19亿消费者、近6万亿美元GDP和4.5万美元贸易总额的经济区。广西地处中国与东盟的结合部,是我国惟一与东盟国家既有陆路通道又有海上通道的省区,位于中国-东盟合作的前沿地带,贸易区的建成对实现广西国际区域合作的跨越式发展,无疑是一次难得的历史性机遇。近年来,广西与东盟各国在工业、农业、贸易、科技、文化、旅游等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加强,双边合作取得了积极成果。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成,标志着广西对外开放跨入一个新的阶段,迈入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放合作的新时期,进一步深化了广西与东盟合作的内涵,拓宽了东盟各国合作的空间。广西只要紧紧依托并加快建设完善与东盟合作这一平台,拓展合作领域,扩大合作范围,创新合作机制,就一定能增强广西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竞争的能力,加快提升广西经济的国际化水平,从而构建起广西内外联动、互利其赢、安全高效的开放型经济体系。
三、培育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的战略定位,进一步明确了广西经济发展在我国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和国家长远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推动广西沿海实现率先发展、跨越性发展
依托沿海优势率先发展,从而辐射和带动内陆地区发展,这是世界各国区域发展的成功路径,也是我国改革开放30多年来区域经济发展的成功经验。在西部地区中,广西拥有得天独厚的一片海,广西北部湾目前仍是我国沿海地区中潜力巨大但开放开发程度较低的欠发达地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广西要紧紧抓住国家批准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北部湾经济区开放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的大好机遇,利用好钦州保税港区、南宁保税物流中心和凭祥综合保税区这一平台,更好地发挥北部湾经济区的沿海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市场优势和开放开发优势,努力形成沿海区域强劲的带动力,把北部湾沿海地区作为我区科学发展的排头兵、率先发展的先行区、改革开放的实验区,以沿海地区的跨越发展引领、辐射和带动广西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同时,从完善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布局角度看,由于广西地处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三大区域结合部,是西南地区最为便捷的出海大通道,在国家区域经济发展总体战略布局中具有承东启西的特殊作用,尽快培育广西在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将有利于形成我国南北呼应、特色鲜明、功能互补的沿海发展新格局,这对于为东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升级提供广阔空间,有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加快西南乃至整个西部地区开发开放步伐,也都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四、建设富裕文明和谐的民族地区的战略定位,进一步赋予广西在我国民族事业发展中应承担的重大使命,发挥广西在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建设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
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是我国民族工作的主题。广西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地处边疆的自治区,在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新中国成立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广西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高度重视民族团结工作,广西的民族团结事业取得突出成就。在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时,中央充分肯定广西是维护民族团结的模范、维护祖国统一的模范、维护社会稳定的模范、我国民族关系“三个离不开”的模范,这“四个模范”正是广西各民族干部群众之间融洽关系的生动的真实写照。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由于受自然条件和历史因素等影响,广西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与发达地区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一些地方贫困现象仍较突出。从长远的发展眼光看,广西还要从根本上加快经济社会的发展,着力提高少数民族人口的生活水平,不断缩小与其他地区的差距,夯实民族团结进步的基础。这样才能不断巩固和加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的根基,为进一步坚持和完善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继续作出广西应有的贡献。
《意见》对广西新时期发展的四个方面新的战略定位,涵盖了经济社会的主要方面,相互关联、相辅相成,需要整体把握、整体推进。这一发展战略新定位,既对广西经济社会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也进一步明确了广西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大局中的重要战略地位。准确把握好这一新定位,必将加快解决目前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六个“没有根本转变”的突出矛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广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作者系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研究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