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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带案下访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1月15日上午,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一行驱车前往罗城带案下访,揭开了全区检察机关“广西政法宣传周”涉检信访大接访活动的序幕。

  当日下午3时许,在设于罗城检察院会议室的接访处,张少康检察长微笑着安慰申诉人胡某说:“别紧张,就像拉家常一样,把事情慢慢说清楚。”原来,现年49岁的胡某原是广西某单位的副处级干部。2000年5月20日,胡某因受贿罪、徇私舞弊罪,被河池地区中院判处有期徒刑。2008年1月,胡某刑满释放后,认为检察机关在办理该案时扣押他的款项中,有部分是他的合法财产,故一再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诉,请求自治区检察院督河池市院、罗城院依法退还他合法的财产。

  张少康检察长一边听着胡某的申诉,一边认真做着记录。待胡某申诉完后,罗城和河池市两级检察院的检察长就胡某的情况进行了说明,并介绍了案件目前的处理进度和面临的困难,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思路。张少康检察长听完后郑重向胡某承诺:作为法律的监督者,检察机关一定会严格按照法律程序办案,依法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和财产。

  最后,在张少康检察长的协调下,罗城检察院表态:一定在30个工作日内核查清楚此事,并给当事人一个交待。胡某不仅表示对检察机关的处理结果非常满意,且当场表态从此不再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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