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记者 彭宁莉整理
2009年,全区检察机关加大办案力度,着力推动反腐倡廉工作,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900多件,调查千余人。近日,自治区检察院反贪局从案件的特点亮点及存在问题等方面,对各级分院报送的41件典型反贪案件进行了严格的审查,最终评出2009年度广西检察机关反贪部门“十大精品案件”。
案件一
被告:广西右江矿务局原局长曾如云
犯罪事实:受贿77万元、贪污205万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540万元
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20年
案件二
被告:南宁良凤江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原主任莫大勇、副主任汤明星;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征地拆迁办公室原副主任陈恳
犯罪事实:3人共受贿720万元
判决结果: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4年、无期徒刑
案件三
被告:贵港市邮政局原局长李锋、桂平市邮政局原局长赵明坚
犯罪事实:两人共受贿109万元
判决结果:分别判处有期徒刑8年、6年
案件四
被告:靖西县锰矿原党委书记、矿长岑宏,原副矿长黄高恒
犯罪事实:两人共受贿138万元,贪污50万元
判决结果: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7年
案件五
被告:广西大学附属中学原校长唐运南
犯罪事实:贪污35万元、受贿39万元
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18年
案件六
被告:防城港市交通局原局长唐上琼
犯罪事实:受贿179万元、贪污38万元
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19年
案件七
被告:自治区信息产业无线电管理办公室原主任于厚伟
犯罪事实:贪污233万元,挪用公款10万元
判决结果:判处无期徒刑
案件八
被告:贵港市人民政府原副秘书长龙起銮
犯罪事实:受贿85万元
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12年
案件九
被告:广西社会福利企业服务中心原主任陈伟登,广西民政厅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原主任黄德生
犯罪事实:两人共受贿175万元
判决结果: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年、4年
案件十
被告:三江侗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原大队长潘华
犯罪事实:单位受贿23万元,个人贪污26万元、受贿3万元
判决结果:判处有期徒刑12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