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张少康
2010年,广西各级检察机关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及全区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检察机关学习贯彻全国政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的政治方向,坚持服务大局的总体思路,坚持高素质队伍建设的基本方向,坚持改革创新的发展精神,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全面履行检察职责,在新起点上开创广西检察事业新局面,为把广西建设成为民族地区模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
一、坚持党的领导,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为全面推进广西成为民族地区模范添砖加瓦。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始终忠诚于党的领导,把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统一起来,坚持重大工作部署、重大案件办理和遇到重大问题等,及时向党委、政法委请示汇报,坚持在党委、政法委领导下做好检察工作,使全区检察机关更加自觉地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工作大局中去谋划、推进,以维护党的执政地位、维护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权益、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以政治属性、人民属性、法律监督属性“三性统一”来定位检察工作,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在检察工作中得到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自觉做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要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积极主动地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坚决贯彻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二、坚持服务大局,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促进者,为推动广西成为经济发展、民族团结融合模范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全区各级检察机关要把各项工作自觉融入全区工作大局,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保持广西发展良好势头”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努力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积极主动地做好服务经济建设的各项工作。一方面,要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保驾护航,另一方面,要为社会和谐稳定扬帆添力。
三、坚持高素质队伍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优良、业务过硬、公正廉洁的检察队伍。检察队伍始终是检察事业发展的根本。要进一步加强对检察队伍的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着力建设一支严格、公正、文明、廉洁执法的高素质检察队伍。要更加注重思想政治建设,更加注重能力建设,更加注重党风廉政建设,更加注重群众观念培养。要把领导班子建设作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四、坚持改革创新,以“三项工作”为重点,积极推动广西检察工作成为民族地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广西各级检察机关和全体检察人员要深刻领会这次政法工作会议的精神实质,进一步深化对抓好三项重点工作与统筹做好各项检察工作的关系的认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发扬改革创新的精神,认真探索贯彻落实三项重点工作的途径和方法,开创新时期广西检察工作的良好局面。
社会矛盾化解是根本;社会管理创新是基础;公正廉洁执法是保障、也是目标。广西检察机关要将三项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规范、工作措施具体化,在统筹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中努力推动全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实现“五个领先”、“四个一流”,即执法水平领先、队伍建设领先、机制建设领先、基层检察院建设领先、检务保障领先和办案质量一流、执法规范化水平一流、基层检察院建设一流、信息化应用水平一流,成为民族地区模范,进入全国先进行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