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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获表彰 |
2010年01月25日 21:22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陈丽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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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南宁1月25日讯(记者 王文英)1月25日上午,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在南宁举行。会议传达了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和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会精神,自治区领导为获得表彰的44个模范集体和44名模范个人颁奖。 据了解,2009年9月29日北京举行的国务院第五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广西共有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等44个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来自各行各业、多个民族的44名模范个人获得表彰。 经验交流会上,自治区党委宣传部、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等多位模范集体代表和模范个人就加强民族文化交流、促进少数民族相处相融,增进和谐社会建设、努力提高少数民族群众生活水平、支持和帮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经济社会等方面作了发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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