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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规范运作与法律基础

 

  王 言

  东盟成立以来十分重视法律合作,可以说法律合作是东盟走到今天的重要制度基础。这些年来,东盟内部各国的法律合作机制建设取得了重要成就,举行了多次东盟高级法律官员会议和东盟法律部长会议,尤其是东盟成立40年后签署的《东盟宪章》,这是东盟规范运作、向前发展并最终实现一体化根本的途径。

  同样,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在国际标准化、规范化得到加强的前提下运作,以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可持续发展问题,等等,这些都需要依靠法律合作来支撑。从推进区域合作的一般意义上说,完备的法律制度和良好的法律环境是深化区域经济合作、促进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保障,这对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来说也一样。特别是在全球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的大背景下,加强中国与东盟法律合作对于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本区域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各领域的健康发展将发挥越来越大的促进和保障作用。

  近几年,东盟与中国法律方面的交流合作开展了不少活动,实实在在地为中国-东盟法律制度建设做出了努力。如在越南、中国广西、中国重庆等地举办了几届“中国-东盟法律合作与发展高层论坛”、中国-东盟博览会举办的“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事务论坛”等,为东盟法律界与中国法律界的交往提供了一个平等、自愿、开放的高层对话平台,增进了双方法学、法律界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友谊。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后,双方的上述法律合作仍要进一步推进,同时还要在其他方面的法律问题加强合作,共同为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不断向前发展创造更加良好的法制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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