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实习生 张芳琳
近年来,以亲近自然和农业为主题的乡村休闲旅游成了广西旅游的新亮点,但就整体而言,以“农家乐”为主的广西农村休闲产业尚处于自发、无序、松散的初级发展阶段。
在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民进广西区委提出《关于挖掘潜力创建品牌打造广西农村休闲产业的建议》的提案,建议打造广西特色休闲农业的品牌,促进广西旅游和休闲度假产业的发展壮大。
数据显示,广西80%以上的旅游资源在农村、山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乡村旅游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目前广西已创建乡村旅游示范点(区)200多个,农家乐旅游点达700多个,直接从事农家乐的农户已达3.6万多人,分布在全区14个市70多个县(市、区)。
民进广西区委在提案中表示,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的发展可为为服务“三农”添砖加瓦,不仅可以充分开发农业资源,延长农业产业链,带动农村服务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提高农村自我造血能力;而且可以盘活农村资产,大幅度解决返乡农民工创业与就业问题,促进城乡交流,推动社会和谐发展和城乡全面进步。同时也是落实国家旅游局2009年5月出台的《国民休闲纲要》的有效途径,对拉动广西旅游内需和实现广西千亿元旅游大产业目标有着十分重要的促进意义。
在提案中,民进广西区委指出了农村休闲产业存在的诸多不足,如规模小、档次低、缺文化、无特色、无品牌;并存在着经营不规范、服务不到位、设施设备不配套、食品卫生消防等安全隐患大等问题;由于环境保护意识不强,随意选址、排污、砍伐山林,对自然风光、生态环境和文物文化遗产构成较大威胁。而产生这类问题的原因,主要是缺乏引导,缺失管理。
为此,民进广西区委在提案中提出了规划先行,注重引导;加强管理,重在扶持的两点建议。在统一规划,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各市县因地制宜开发资源,使之转化为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多个部门齐抓共管,规范市场,国土规划建设部门,切实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完善广西农村休闲产业的公共服务和保障体系;各市县财政安排一定的专项资金重点支持农村休闲旅游;环保部门引导经营者主动保护和美化周边环境,促进农村休闲产业可持续发展;旅游部门开展创建农村休闲旅游示范景点等活动,积极引导经营者适当联合,形成一定的规模和品牌,组织农家乐从业人员进行业务引导和技能培训;政府出台相关优惠政策和奖惩制度,推动广西农村休闲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