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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集提案议案]政协委员关注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

广西新闻网记者 梁凯昌 实习生 何金梦

近年来,住房价格不断攀升,百姓的压力越来越大,尤其是低收入家庭住房难的问题日显突出,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在自治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上,来自桂林的莫玲玲委员关注我区低收入群体住房难问题,在提案中提出了解决和改善的建议。

低收入家庭为何住房困难

提案以去年桂林市开展的“困难职工以及企业改制后住房困难的职工住房状况调查”为例,总结出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几大原因,较为突出的是保障制度的落实存在实际问题。

经济适用房保障制度的落实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方面是经济适用房数量少,不能满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一方面经济适用房制度在执行中还存在管理不够规范,不够透明,购房者资格审核上把关不严,房价过高,户型面积过大,不经济不适用等问题。

而廉租住房制度发挥作用有限,存在政府廉租房租金补贴缩水、廉租房的房源流失、相当部分处于低收入的家庭无法享受到廉租房待遇等情况。

柳州市的积极探索

在提案中,莫玲玲委员表示,为了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户的住房问题,柳州市进行了很好的探索,从2008年开始实施的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得到市民的一致好评。这一做法不仅在广西开了先河,在国内也还没有先例。

该工程的运作模式是“市区联动,政府组织,共同参与,平台建设”。城区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内职工危旧房集中区改造的具体组织和领导。政府部门、企业、社会组织积极配合,参与和协调工作。政府全资国有公司作为改造项目的建设主体,负责改造资金筹措和项目建设,按市场化模式进行开发运作,对项目负责,承担开发经济责任。

工程还有十大惠民措施:原地段安置、以旧换新、拆一还一、人性化安置、多种选择、温馨关怀(切实解决弱势群体的住房问题)、配套齐全、“住得进”、“住得起”、奖励搬迁。

建议借鉴柳州市成功经验

莫玲玲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基于柳州市实施的改制企业职工危旧房改造工程对于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已经取得明显成效,希望自治区有关部门借鉴其成功经验,对此进一步加强调研、总结,针对低收入职工集中居住区,加大危旧房改造力度,对企业职工危旧房集中区进行连片改造,出台相关政策,在全区推行,切实解决低收入职工群体的住房问题。

提案还建议政府在财政上予以支持。政府应视财力逐步放宽廉租房保障范围。本着先简后繁,先易后难,逐步扩大的原则,按照先低保家庭,最低收入家庭,低收入家庭的顺序,逐步放宽廉租房保障范围和对象,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最终做到应保尽保。

同时,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大对各种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资金投入。将住房保障资金纳入财政年度预算,并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逐年递增。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应考虑中低收入群体的需求,以保障基本生活为目的,在规划建设上应遵循基本设施完整,建筑密度较高,房型紧凑偏小等原则,即保持基本的质量水平又保持较低的建设成本,以解决更多职工的住房困难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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