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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庆宁等:议立法规范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自治区人大代表刘庆宁等——

建议立法规范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

  随着购买商品房的市民越来越多,小区配套设施建设落后,甚至迟迟不开工的现象屡见不鲜,如有些小区不配套建设学校,造成住宅小区新房住户子女入学难。

  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刘庆宁等13名代表向大会提交了尽快制定《广西房地产开发项目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议案,建议立法规范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议案提出,在南宁等地,甚至有房地产项目交付使用超过10年,配套学校还未开始建设的情况。而其他如随意侵占居民公共绿地、停车场等公共配套设施不能如期交付等情况更是普遍存在。刘庆宁等代表建议,尽快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小区教育配套设施的建设,比如应该规定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内容、标准、质量保证、交付时间,及明确政府监督管理部门等,禁止开发商随意侵占公共设施用地。(曾永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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