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来宾讯(记者 谢永辉 通讯员 熊明 陆磊)来宾市一房主将一楼租给他人开幼儿园,楼上则租给传销人员。近日,来宾市工商部门端掉了这个企图以幼儿园作掩护的“老鼠窝”。
4月30日,来宾市工商局兴宾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河西民族路某幼儿园的楼上房间内有很多人正在上传销课。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前往现场。这栋民房共有4层半,其中第1楼被人租用做幼儿园。在2楼一个大房间里,凌乱摆放着很多小凳子,地上还有不少未熄灭的烟头,显然刚“散会”。经逐一检查房间,执法人员在二至三楼共发现17名来自安徽、上海等地的传销人员,同时搜出大量传销书籍和笔记本。
据幼儿园老师反映,自从屋主将楼上租给传销人员后,每天都有不少传销人员相互串门,还不时在上面开会,影响孩子们的学习休息。他们曾向屋主反映,但是无济于事。登记造册后,执法人员对17名传销人员进行说服教育后遣散。
5月5日,该民房的屋主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其将受到严惩。根据《禁止传销条例》,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培训场所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可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