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会条件极其“严格”
据了解,该非法传销团伙的骨干成员籍贯绝大部分都属于广东省广州、清远、开平等市。2008年初,该组织几名“头目”来到北海,看到北部湾发展的巨大商机和潜力,开始了名为“资本运作”的招商引资。成员也由开始的10多人发展到如今上百人。
这个传销团伙分工明确,结构紧密,有“实习业务员”、“主任”、“经理”、“老总”4个“级别”,在进行“资本运作”时,没有实物产品,只有“纯资本”,每个“份额”69800元人民币。
他们列出的入会条件比较严格,首先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中国公民,没有犯罪记录;其次是广西人一律不能加入;最后还不能是国家工作人员,连少数民族的也不能加入。
涉案金额500余万元
一旦会员符合条件后,购买1个“份额”就可以成为“实习业务员”,并得到发展下线的“授权”,当发展1名“下线”时,就可升为“主任”。当发展到6名“下线”时,“主任”就可以当上“经理”。
记者了解到,“上线”在拓展自己的业务时,每发展1名一级成员(也就是直接“下线”),可以得到6000元的“业绩奖金”;每1名二级成员(也就是“下线”的“下线”),可以得到2000元;每1名三级成员(二级成员的“下线”),可以得到1600元,之后再发展一个份额得1000元。如此算下来,每名“实习业务员”做到“老总”级别时,就有10万元以上的非法收入。
在该案中,民警抓获的50多名传销人员里,就有3名“老总”,41名“经理”,6名“主任”,涉案金额高达人民币500余万元。目前,案件正在做进一步的深挖审讯,50名涉嫌组织和经营非法传销活动的违法犯罪分子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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