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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家建言:加强立法调研科学性 避免走马观花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27日讯(记者 邓达)8月27日上午,11位来自广西法律界专家与学者汇聚广西人民会堂,共同探讨如何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立法调研科学性。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成员认真听取与会者的发言。

参与本次座谈会的11位专家、学者,有来自各大高校法律学方面的教授和博士,也有律师行业的精英。

首先发言的是自治区党校法学教研部副主任韦娌。她认为科学立法要讲究操作性,要达到这点,必须做到实体和程序并重。并指出了目前立法程序过程当中,调研这一环节存在的问题。她说:“目前,立法调研很难避免走马观花,因此,从课题选定,前期准备、到结果形成,这一系列工作都要尽量民主。另外,目前调研方法更多是座谈,立法调研的统计学我们很少运用。”

“在立法方面,要做到主观与客观相结合是不可能也是不科学的。因此立法科学与否,必须在体系内做到自恰和公平。” 来自广西民族大学法学院博士张浩这样说。他不赞成立法要亦步亦趋地跟着社会,立法先解决法律内部的问题。目前,立法工作主要做的是合理划分权力和义务,关键把握县域和区市权力和义务的划分,下一步的工作重点是构建县域经济法律框架。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法律系教授何峥嵘指出了当前立法论证环节的不足。她说,首先,目前需要立法的项目当中有三分之一可立,三分之一可立可不立,三分之一可不立。如果没有必要立的法律项目都立了,这就是一种浪费。这证明立法论证得不够。其次是立法抄袭严重。有的参照中央法规,有的参照别的省份的法规,事实上,执行立法、配套立法不需要太讲究文本的完整性。第三,在立法论证环节,应进行委托立法。多体现民众的声音,不要光听到执法部门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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