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大新8月31日讯(通讯员 王洪平)近年来,广西大新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和改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参审履职作用。
2007至2009年,人民陪审员共参审普通程序案件695件,参审率达93.7%。2010年以来,该院以陪审员的数量不低于法官数量1/2的比例在金融、卫生、乡镇等系统公开增选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和群众基础的10名人员担任陪审员(正提请县人大任命),使陪审员总数增至22人。
截止到8月30日,该院12名陪审员参加审理案件共122件,占普通程序结案数124件的98.39%,起到了弘扬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强化司法监督、增进社会和谐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