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蒋涛 通讯员 郝晋薇)9月28日上午9时,2010年自治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第三次会议召开。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1月至9月,酒后驾驶、超速行驶、疲劳驾驶、闯红灯、强行超车、超载“六大危险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
据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总队长韦宁贤介绍,今年1月至9月,全区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3050起,造成1579人死亡、3857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95.93万元,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特大道路交通事故54起。其中,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120起,造成74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28.57%、7.5%;超速行驶导致交通事故196起,造成111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35.31%、34.71%;违法超车导致交通事故189起,同比下降29.74%;违法装载导致交通事故36起,造成31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12.2%、27.91%;涉及职工交通事故652起,造成383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31.58%、18.16%;涉及农民交通事故1685起,造成967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30.74%、15.1%;涉及中小学生交通事故190起,造成146人死亡,同比分别下降28.57%、11.52%。实现了全区道路交通事故四项指数全面下降,由“六大危险行为”引发的交通事故比去年同期大幅度下降。
“今年以来,我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呈现稳中趋好态势,但形势并不容乐观,主要是特大交通事故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韦宁贤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