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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南异地就医报销不再"跑断腿" 实现就地结算 (2) |
2010年11月16日 06:57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早报 编辑:杨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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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就医结算流程解读 广西-海南两省(区)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的开通,为长期在两地工作、居住的参保人员开辟了异地就医结算的“绿色通道”,将有效解决参保人“垫资多”、“跑断腿”的问题。 今后,凡在两地居住或派驻工作一年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待遇政策的两省区本级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只需在广西(海南)社会保险事业局办理《异地就医证》,就可以凭证在指定的异地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办理住院、记账结算业务,无需垫付医疗费后再回参保地零星报销。 就医流程、入院登记、结算操作等就医管理按就医地相关规定执行,费用起付标准、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按参保地相关规定执行。普通住院,按就医地参保人员就医流程入院,医疗终结后先行出院,7个工作日后回院结账。 跨省“绿色通道”逐步开通 解决异地就医结算是新颁布的《社会保险法》明确的任务,因涉及政策、管理、计算机系统等问题,推进这项工作难度较大。目前,全国已有海南-广州、上海-宁波、广州-成都等地启动异地就医结算,2011年我国将全面启动各省省内异地就医的即时结算工作,并逐步实现跨省就医费用即时结算。 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副局长赖永东表示,异地就医人员中许多是岁数比较大的退休人员,该项措施将带来极大的方便。广西在海南需要异地就医的人员并不多,海南在广西这边的人员稍多些。之所以选择以海南作为试点,也正是因为两省区此类人员较少,比较方便操作,适合摸索经验。该局副局长罗保林表示,接下来该局将以两省区合作为起点,总结经验,尽快推进与区内外不同统筹地区的异地就医结算工作。目前,该局正在加紧与广东、北京、上海等省市磋商,争取在这些地区尽快开通异地就医结算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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