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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农村监督载体 忻城每屯设廉政监督员

广西新闻网忻城讯 近日,忻城县下发《关于成立“屯级廉政监督员”队伍的通知》。通知明确,全县以自然屯为单位,每屯设一名屯级廉政监督员,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机制,创新农村监督载体,以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通知要求,屯级廉政监督员在县、乡(镇)纪委监察局的指导下开展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村“两委”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村干、反映问题、检举违纪、建言献策”,包括监督村党支部、村委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科学、民主以及议事程序合理性情况;监督村组干部、党员工作作风和廉洁自律的情况;监督村务公开、村级财务资金运行情况;了解、收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办法;检举村干部、党员违纪违法行为;热心公益,为集体建设、发展积极建言献策等。

屯级廉政监督员由乡(镇)党委负责管理和考评,对履行职责情况良好,年度考评合格的,享受县财政下发的相应补助,对消极敷衍或工作不到位的监督员将及时调整。(蓝艳青 蓝可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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