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在综合治税上创先争优。
该局大力完善社会综合治税管理,通过社会综合治税方式,实现地方各税共计11797万元,占全局2010年税收总量的25.93%。
为了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横向联系,该局与公安部门和物资部门协作,对采石场建立跟踪管理档案,采取“以炸药控税”的办法治理采石场税收,2010年采石场缴纳税款544万元,同比增加224万元,增长70%;在二手房交易税收管理方面,加强与国土、房管部门沟通联系,通过实行“先税后证”的办法,强化房产、土地使用权转让时的税费控管,2010年共入库二手房税收5500万元,同比增长108.63%;在运输业个体工商户地方税收征管方面,与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和协作机制,在桂林地税系统率先采取“先税后审”和“驻所征收”,规范运输业税收征管,2010年个体工商户运输行业实现税款入库814万元,同比增收532万元,增长188.75%;在契税征管方面,主动加强与县财政、房产、国土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加大契税征收划转工作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在桂林市及12县中率先全面完成财政部门征收契税的业务划转工作,2010年共征收契税入库5650万元,完成桂林市地税局年度计划的205.46%。
争创特色赢和谐,创先争优上台阶。
该局结合“创建和谐基层”活动,以荣获首批自治区“绿色机关”称号为契机,继续在党员干部中倡导“低碳”环保税收,开展机关节能减排工作;筹集资金,建起了图书室、音像室和职工之家等一批文化设施,丰富干部职工精神生活;积极开展篮球、气排球等群众体育运动,丰富干部职工业余生活;支持新农村建设,扶贫济困献爱心,近年来全局累计捐款捐物20余万元。据统计,“十一五”期间该局连续5年获得县“三个文明”一等奖,连续2年获得桂林地税系统“先进单位”,先后获得区级“青年文明号”、市级“标杆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文明单位”、“五一”女职工标兵岗和“文明窗口”等多项荣誉称号;近期该局被灵川县列为全县示范单位,被桂林市推荐为全区“和谐单位”,目前该局创建区级“巾帼文明岗”已通过验收;2011年1月初,该局荣获了自治区第13批“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获得区、市各级领导的高度评价,得到纳税人的普遍认可。
(彭书远 陶文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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