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耗资1亿多 广西1000多万农户住房上了"保险"

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签约仪式在南宁举行。广西新闻网通讯员 余凯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2月25日讯(记者蒋卫龙 通讯员余凯)今天下午,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协议签署仪式在广西南宁隆重举行。自治区副主席高雄、中国人保财险副总裁降彩石出席了签约仪式,自治区民政厅厅长陈利丹代表全区1051万投保农户与承保公司代表——中国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总经理周传军在农房保险协议书上签字。

自治区农房保险协议的签署,标志着这一支农惠农工程作为2011年“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项目之一正式予以推进。“十二五”期间,广西每年将由自治区、市、县三级财政共同出资1亿多元,为全自治区1000多万户农民提供保障额度超过1000亿元的农村住房保险的政策保障,这也意味着全自治区3000多万农民将从这一政策中获得实实在在的利益。保险赔偿资金与政府倒房重建补助资金、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一道,成为帮助农村群众灾后住房恢复重建的三个稳定的资金渠道,为广大农村受灾群众编织了一道防灾减灾的“安全网”。同时,广西也将成为全国第四个、西部地区第一个实现全部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的省份。

据悉,“十二五”期间,自治区和市、县(市)财政按照8:2的比例,给全区每个农户的一处住房投保10元,当投保农户的被保险住房遭受自然灾害损坏或倒塌时,农户在获得政府重建资金补助的同时,还将获得最高10000元的保险赔付。

在自治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自治区民政、财政、保监以及中国人保财险广西分公司共同组成广西农房统保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自治区农房统保工作的推进与实施,民政部门则成为参保农户的总代表,不仅代表农户签署协议,而且要代表政府督促保险协议的履行,切实维护受灾农户的切身利益。

资料: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

实施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是在广西连续四年由财政全额出资为全自治区“两属两户”住房统一购买保险这一惠民政策基础上的扩大和延伸。早在2007年,自治区民政、财政和保监部门就在全自治区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和军属、烈属(简称“两属两户”)中试行住房政策性灾害保险,当年就投保64万多户,平均每户保费12元,保险金额19亿多元,到2010年,全自治区“两属两户”投保户数达到95.8万户。梧州、贺州两市以及部分县(市)也都从当地实际出发,积极探索和开展农房政策性保险业务;2009年柳州市政府为所辖的三江、融水和融安等3县的12万座火灾易发、高发的少数民族农村木制结构住房统一投保,一保三年。

到2010年统计,全自治区实现全部农房统保的县(市)32个,占全自治区75个县(市)的43%,农房政策性保险呈现出整体快速健康发展的态势,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保险模式趋向多元,农房保险的政策效益逐步显现,保险作为灾害救助的一支重要支持力量作用十分明显。在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之后,2011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开展全自治区农村住房政策性保险,建立符合广西区情的农房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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