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文明审计 促进与被审计单位之间和谐
自治区审计厅要求审计人员严格执行“八不准”审计纪律,在审计实践中,加强“四沟通” (即牵头处室加强与各业务处、审计组的沟通,分管厅领导加强与牵头处室的沟通,审计组加强与被审计单位相关处室的沟通,厅主要领导加强与被审计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沟通),充分发挥审计机关“审、帮、促”作用,把文明审计、和谐审计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
区审计厅金融审计处的一位负责人对记者说,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在审计时要与被审计单位充分沟通,对发现的问题形成共识,并查找漏洞,提出解决方案,让被审计单位感到我们是良医、是益友。
2009年12月,广西交通投资集团主动要求与审计厅签订协议,建立紧密加强型审计监督服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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