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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建设在基层:自治区审计厅重在自建 利在各方 |
2011年05月05日 06:52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利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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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记者 伍永志 来宾市武宣县马良村村支书莫好德(左)给自治区审计厅送来锦旗。广西新闻网记者 伍永志摄 自治区审计厅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要求,积极响应自治区文明委关于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号召,以创建全国精神文明单位为载体,通过创新机制载体,构建“和谐单位”;立足引领带动,促进城乡和谐。“重在自建,实在联动,贵在参与,利在各方。”用这16个字来概括自治区审计厅开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取得的成效,更为恰当。 创新机制载体 构建“和谐单位” 自治区审计厅科研所一位职工的女儿今年17岁,属二级肢残,仅有生活自理能力。“单位每年都会对我们困难职工进行帮扶,但我不愿给组织添麻烦,把名额让给其他困难职工,于是就没填报。厅人事处就给我打电话催我填写困难职工表。”这名职工告诉记者,厅里对其他困难职工也都是一视同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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