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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明确换届纪律要求 拉票贿选的一律“出局” |
2011年05月25日 09:26 来源: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编辑:利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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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柳州讯(记者方凤琪)目前,柳州市各项换届工作正在有序开展。昨日,柳州市召开党风建设和宣传教育工作会,要求全市各纪检监察机关按照“5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严肃组织人事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保证换届工作健康、平稳开展。 一是严禁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 二是严禁买官卖官。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 三是严禁跑官要官。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 四是严禁违规用人。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是严禁干扰换届。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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