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刑事审判
维护社会稳定
靖西县人民法院对刑事审判坚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抢劫、抢夺、盗窃、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积极开展打击毒品、赌博犯罪等专项活动,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依法审判贪污、受贿、挪用公款等案件,积极参与治理商业贿赂专项行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相结合”的基本刑事政策,对于那些罪行严重,情节恶劣的犯罪分子,量刑依法打击;对罪行较轻、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缓刑;对具有从轻、减轻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理。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审判原则和寓教于审、惩教结合的审判方式,突出保护,着力挽救。2010年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252件388人,审结226件340人,审结率为89.7%。在审结的案件中,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13件22人,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79件106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145件204人,免予刑事处罚7件8人。
作为全国法院量刑规范化的试点单位,自2009年6月份开展试点工作以来,该院积极探索,不断总结经验,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为2010年10月份在全国法院全面铺开量刑规范化提供了不少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受到了上级法院的好评。
加大调解力度
促进社会和谐
“调解优先,调判结合”是靖西县人民法院审理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原则,把调解贯穿于案件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以达到“案结事了”的目的。加大诉前调解工作力度,在立案庭成立诉前调解中心;在诉讼中征询当事人意见,在审判过程中及时开展调解工作;构建多元化调解机制,建立辖区调解网络,采取特邀调解、委托调解、联合调解等多种形式,有效衔接、切换,合力化解矛盾纠纷。
2010年共受理民商事案件2807件,审结2777件,结案率为98.93%。其中调解结案2176件,调解率78.36%,撤诉361件,撤诉率13%,调撤率91.36%。今年,该院继续深入开展“案件调解年”活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以建立“大调解”格局立案调解、庭前调解、庭中调解、庭后调解为支撑,最大限度地发挥调解作用,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行政审判工作中,该院建立“诉前沟通、诉中协调、诉外疏导”的新型诉讼模式,在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合法行政行为的同时,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履行司法审查职责,纠正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通过和谐模式化解“官民”矛盾,有力地增强了政府的亲和力。2010年,共受理行政案件10件, 审结10件,结案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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