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传媒集团主办

自治区文明委命名表彰“九大和谐建设”先进单位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 许丹婷)为了认真总结全区“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实践经验,表彰“九大和谐建设”活动的先进典型,巩固和发展“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的成果,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日前命名表彰了第一批自治区“九大和谐建设”先进单位。

  获命名表彰的第一批自治区“九大和谐建设”先进单位包括:南宁市粮食局等105个单位为自治区和谐单位;南宁市兴宁区昆仑镇等98个乡镇为自治区和谐乡镇;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路东村留肖坡等99个村屯为自治区和谐村屯;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等97条街道为自治区和谐街道;南宁市兴宁区朝阳街道望州南社区等99个社区为自治区和谐社区;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新华社区当阳街施迺娟等95户家庭为自治区和谐家庭;南宁市第十四中学等96所学校为自治区和谐学校;南宁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100个企业为自治区和谐企业;南宁市兴宁区民生街道人民路北二里等97个小区、楼栋、庭院、小巷为自治区和谐邻里。

  自治区文明委在命名表彰决定中,号召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以受表彰的单位、乡镇、村屯、街道、社区、家庭、学校、企业、邻里为榜样,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自治区党委九届十三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扎实地开展以“九大和谐建设”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建设在基层”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和崭新的面貌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为实现“十二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加快富民强桂新跨越步伐,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一批自治区“和谐单位、和谐乡镇、和谐村屯、和谐街道、和谐社区、和谐家庭、和谐学校、和谐企业、和谐邻里”名单详见广西新闻网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0
0
0
0
0

请选择您看到这篇新闻时的心情

相关文章

高清图集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