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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好用好干部 为经济 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文 飞

  近年来,资源县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积极创新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及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切实加强干部队伍、领导班子的建设,全面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培养了许多“王辉式”的好干部。

  把好四道关口,确保选人用人规范化

  坚持民主推荐,把好推荐关。无论在较大范围的换届人事安排,还是在个别提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资源县都采取会议投票推荐、个别谈话推荐等形式民主推荐干部,并注重民主推荐结果的运用,把推荐结果作为确定考察对象的重要依据。

  坚持考察纪律,把好考察关。每次选拔任用干部,资源县都根据职位特点,合理制定考核方案,综合运用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科学分析各方面情况,全面、客观、准确识人,掌握第一手材料。考察组写出署名的书面考察材料,并向组织部汇报,提出任免建议。

  坚持工作程序,把好决策关。县委常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切实做到“三不定、五不研究”,即:没有超过应到会人员半数以上同意的不定、对任免人选有意见分歧或者重大问题不清楚的不定、没有征求纪检检察机关和分管领导意见的不定;到会成员没有达到2/3以上不研究、没有经过民主推荐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研究、没有经过组织部部务会议讨论形成意见的不研究、材料不齐全的不研究。

  坚持任前公示,把好监督关。根据领导干部任前公示的有关规定要求,对提拔的和由非实职转任实职的科级干部在讨论决定后,均需在县电视台、《今日资源》、拟提拔对象所在单位等媒介和场所进行7天以上的公示。在公示期间,对干部群众的信访,组织部与县纪委(监察局)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查准、查实,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全程监督到位。

  抓好制度建设,确保选人用人制度化

  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的规划建设。为确保配好班子,用好干部,实现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制定出台了《资源县2010-2020年党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了今后10年资源县科级领导班子配备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班子的年龄、文化程度、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党外干部及专业结构的配备比例作出具体的实施安排。

  重视干部管理“盲区”建设,填补管理空白。针对非领导职务干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政法系统中层干部等干部队伍建设和管理现状,研究制定出台了《资源县科级非领导职务干部管理暂行办法》、《资源县县直单位党组书记管理暂行办法》、《资源县监察干部和纪检组长管理暂行办法》、《资源县政法系统中层干部管理办法》,真正做到了以制度管人。

  强化机制创新,确保选人用人科学化

  创新干部初始“提名权”。资源县高度重视重要岗位人才的选拔和配备,探索出了“四步票决”这一初始提名权:第一步,由全县科级干部大会民主推荐缺职位人选;第二步,由书记办公会票决确定差额人选;第三步,召开县委全委会扩大会议,对书记办公会票决差额人选进行定向推荐;第四步,县委常委会议票决全委会定向推荐领导人选。

  拓宽干部选拔考核渠道。在干部考察中,资源县探索运用了“双向外延”和“四多”考察办法,把考察范围从原来的“一个单位”,纵向延伸到上级主管部门和下级工作部门,横向延伸到兄弟部门、“两代表一委员”、服务对象,扩大了群众的参与面,并多渠道征求意见、多形式民主推荐、多角度民意测验、多层面综合分析,全面扩大群众的参与度,确保干部考察信息的全面准确,营造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作者系中共资源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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