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钦州讯 (记者 李贤)在今年的换届选举中,钦州市组织全市处科级领导干部、拟提拔考察人选、组工干部、考察组成员近5000人次签订《风清气正换届承诺书》,对严格遵守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以及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换届纪律要求作出承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
领导干部承诺“六个决不”:决不拉票贿选;决不买官卖官;决不跑官要官;决不违规用人;决不干扰换届;决不违反《廉政准则》。
拟提拔考察人选承诺“四正”:风气正,不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态度正,正确对待个人进退留转,服从组织安排,不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行为正,不编造谣言、制造是非、挑拨离间,不相互拆台,故意贬低别人、抬高自己,影响团结;纪律正,遵守组织纪律,不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组工干部承诺“五个遵守”:遵守《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规定,决不在干部考察和推荐中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遵守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决不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遵守组工干部《十严禁》纪律要求,决不“跑风漏气”,泄露未经组织批准公开的信息;遵守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换届纪律要求,决不散布和传播小道消息;遵守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决不收受工作对象或请托人的任何贿赂。
考察组成员承诺“五个执行”: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和四项监督制度等政策规定,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执行中央“5个严禁、17个不准和5个一律”的纪律要求,决不为“跑官要官”者说情、打招呼和提供便利;执行组织纪律,决不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执行自治区党委“四要四不准”换届纪律要求,决不散布和传播小道消息;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决不接受工作对象或请托人的任何贿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