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贾经纬)9月19日,记者从自治区残联获悉,2009年~2011年,中区直单位安排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每安排一人可获岗位补贴5000元。
据介绍,可申请获得岗位补贴的单位包括:自治区直属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和民办非企业驻邕单位;中央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驻邕单位。2009年~2011年安排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的以上单位,用工形式须为入编或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9月25日前,自治区残疾人劳动就业指导中心都将接收申报材料。“提供岗位补贴可以让更多用人单位为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自治区残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采取各种方式,进一步做好残疾人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