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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食品安全问题 (3)

2011年09月22日 06:57 来源:广西新闻网综合 作者:潘晓明 郭燕群 编辑:黄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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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专题询问”食品安全问题

广西新闻网南宁讯(记者郭燕群)9月21日下午,自治区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食品安全有关问题,向各食品安全监管职能部门进行专题询问。这是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首次采用“专题询问”的方式,针对广受关注的食品问题对政府相关部门进行问询。

专题询问以联组会议的形式进行,采取现场一问一答的方式。为避免走过场,之前,针对食品安全法执行情况,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到全区各地进行了执法检查“调查摸底”。会后,自治区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还整理了对执法检查报告的审议意见,转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研究处理,并督促有关部门在3个月内,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研究处理情况的书面报告。

当天下午,委员们一共提出了8个问题,涵盖食品安全等各个层面。自治区副主席李康率工商、卫生、食品药品监督、质量监督、工信委、食安办、水产畜牧等10个区直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专题询问”会场,并就相关问题一一作答。 

“这次询问,我知道了很多之前不了解的细节情况。”旁听的全国人大代表、百色祈福高中教师黄如梅认为,人大这种形式的监督非常好,是强化人大对政府监督职能的体现,对扩大公众的知情权大有帮助。而且,与人大代表们先提建议和议案,有关部门再书面回复这样的形式相比,专题询问更直接。“虽说有些问题不能当场直接解决,但政府部门能够直面问题,表明了他们积极回应的态度。”她个人认为,对这次询问中有关部门的回答,有些令人满意,有些回答仍较笼统、模糊。

在会上接受询问的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谭明杰会后也表示,通过这种答询形式,增强了政府工作的责任心,对推动政府部门工作以及食品安全工作建设是一种很好的鞭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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询问是实施监督的一种法定形式,是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法定权利。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议案和有关报告时,本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应当派有关负责人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和有关决定,在近年的监督工作中采取了一些新的举措,其中重要一项是开展专题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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