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唐正芳)9月30日晚,《南宁市“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南宁政务信息网公布,2011~2015年,南宁市新建设保障性住房约11.64万套。《规划》对各种保障性(政策性)住房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值得一提的是,“旧住宅小区整治”和“城中村改造”也被列入其中。保障性住房建在哪里?面积多大?容积率多高?10月1日、2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些广大群众关注的问题,《规划》给予了明确规定。
问题一:保障性住房要建多少?
《规划》的总体目标是,建立以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公共租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解决中等或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以棚户区、危旧住房改造解决特殊群体住房困难的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实现“应保尽保”和“住有所居”的目标。
2011~2015年,规划提供保障性住房总量约13.67万套(户),其中规划需新建设保障性住房总量约11.64万套,如:新增经济适用住房1.55万套,新增公共租赁住房2.2万套,新增限价商品住房6000套。
问题二:其他保障性住房有多少?
《规划》提出,除了政策性住房,保障性住房还包括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小区整治、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小区)3类。
南宁市需改造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共1.01万户;需拆迁改造的建筑面积35.18万平方米;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45.73万平方米。
在旧住宅小区整治方面,重点研究和考虑市本级旧住宅小区整治约2.2万套;对于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小区),重点建设的拆迁安置小区项目建设总量约2.8万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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