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来宾讯 “活了70岁,过去只知道我们老百姓到法院办事,没想到,现在法官也到家里来办事的。真是太方便了!”5月28日,家住来宾市象州县百丈乡那沙村的韦大妈高兴地握着法官的手,高兴地说。
今年以来,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全体干警转变思想作风、深入一线、深入群众。法官们的笑容比以前更亲切了,下乡办案的多了,法制宣传的也多了。法官们的这些“小转变”,切实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满意度,有效促进了司法和谐。
从“坐堂审案”到“巡回法庭”。该院转变“坐堂审案”观念,主动深入田间地头,通过开展“巡回法庭”、“巡回审判”办案模式,走村串户,深入村屯、院坝、田间、地头当乡里邻间的“和事佬”。让审判变得更阳光、便民、快捷,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司法为民”。
从看案卷材料判案到多倾听当事人的呼声办案。以往办案,法官往往依据卷宗材料,依法下判,忽视了倾听当事人呼声和内心的想法,造成案结了而事未了。现在,通过多听、多看、多想,充分了解当事人的想法及合理要求,真正有效地化解矛盾,营造了和谐的氛围。
“以前,我们总觉得,法院的‘门槛’太高,‘水太深’,令人看不明、触不到,现在,我们在家门口都能接受到法律服务,真是太方便了”。来宾市中院的这些“小转变”,得到了社会各界的认可。通过这些“小转变”,融洽了党群关系,更深层次地化解了矛盾,营造了良好的司法氛围,推动了法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杜冬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