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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收取手续代办费引争议 律师称须以自愿为原则

  谷铁鹂解释,一方面营业执照年审和摊位续租需要填写比较多的材料,且填写的时间比较仓促。另一方面,平等街夜市有近500户经营户,其中多数人年纪较大。这些经营户常常将材料填错,有些甚至不会填。因此,有经营户提出让物业帮忙填写,他们于是响应了经营户的这一要求。

  但是,要帮经营户门填写这么多的材料,需要他们额外加班才能完成。因此他们向经营户收取了一定的费用,并以多还少补的原则收取。如果最终这些费用有结余,将在经营户的摊租上进行返还。

  谷铁鹂还强调,经营户们如不愿意,他们不会收取代办费用,不过目前大多数经营户都自愿缴纳了这一费用。

  对于物业将剩余代办费用返还到摊租的说法,有经营户予以了否认。“那么多年了,没有看见返还过。”

  本报南国法援律师赵明堂表示,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当初物业公司与经营户时签订合同时,合同里如果没有由物业公司代办手续并收取相关费用的约定,而又以胁迫等方式向经营户收取相关费用的,就有违约的嫌疑。经营户有权要求其退还相关费用。

  即使双方签订的合同里有相关收费规定,但如果不是在自愿原则的基础上,那么物业的收费行为就涉嫌到侵犯经营户的权益。

  赵明堂同时认为,收取手续代办费只要双方达成一致,以自愿为原则,是一种很正常的市场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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