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新闻网 > 专题 > 时政 > 2013年广西政法宣传周 > 法律援助 > 正文 |
派出所邀请律师担任调解员 联手处理群众纠纷 |
2013年01月06日 06:56 来源: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 编辑:苏小媛 |
|
广西新闻网记者 卢荻 实习生 甘璐 通讯员 阎华 “有事打‘110’找警察。”相信大家对这句话并不陌生。然而,在基层派出所每天的接警行动中,只有一部分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内的治安纠纷,大量的民事纠纷、经济纠纷等群众急需解决的问题,已超出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如何处理好这些纠纷,确实是棘手的问题。 1月5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南宁市公安局南湖派出所率先创新工作手段,成功调解不少棘手的民事纠纷。值得一提的是,该所还邀请律师担任民事纠纷的义务调解员。 律师介入 事情得到完满解决 去年6月18日,在广西一家投资发展公司里,发生了激烈的争吵。原来,有一名男子到该公司闹事。南湖派出所值班民警接到该公司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 经了解,民警得知双方当事人是由于债务纠纷引发激烈争吵。因为民警对这方面的法律知识并不太熟悉,于是马上告知正在当班的广西天狮灵动律师事务所义务调解员,让律师出面与双方进行沟通。在律师及时介入后,双方当事人在法律问题上都有很大的了解,情绪也缓和了很多,同意通过诉讼途经进行解决问题,而不再通过非法手段进行追债。 这一起本不该是警察管的事情,在律师的介入下,事情得到了完满的解决。
|
||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
| >>更多精彩图集推荐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