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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委员建议对早教机构建立管理和监督机制 |
2013年01月24日 21:21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利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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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新闻网 记者苏小媛 如今家长对子女的教育培养越来越重视,将幼儿教育延伸到0-3岁,这不仅是广大群众对早教发展的需求,也是提高人口素质,促进家庭与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 一、 尽快明确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主管部门,制定举办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管理办法,加强对各类早教机构的办学条件和教育质量进行督查评估,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研究制定0-3岁婴幼儿早教机构的课程设置和评价体系。课程设置应该从全面提高婴幼儿的综合素质出发,不仅要满足其智力发展,也要促进其在体力、情绪、审美等方面的发展。 三、加强师资培训,提高婴幼儿早教水平和质量。建议在有关高等院校开设婴幼儿早教专业,培养专业化的早教师资。同时,集中培训现有幼教教师,招聘具备专业基础的幼教人才,解决目前婴幼儿早教师资匮乏问题。并建立和完善0-3岁婴幼儿早教教师的准入制度,探索和建立有利于婴幼儿早教健康有序发展的长效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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