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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宇:提高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

  向 宇(代表致公党广西区委)

建议将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提高到每年每亩25元,其中,中央财政负担20元,自治区财政负担5元;建立完善公益林生态补偿标准动态增长机制。通过调查研究,科学测算,每隔三年,最多五年,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和物价上涨对补偿标准进行动态调整;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主要由中央、自治区财政负担外,应直接从受益部门、企业、单位乃至跨地区、跨省份征收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从全区水力发电收益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按全区城市生产生活、用水量筹集公益林生态补偿资金。同时,协调广东省设立珠江中上游公益林生态补偿基金等,多渠道筹集资金,探索建立多元化筹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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