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讯(记者 周珂)近年来,广西实施国家《全民健身条例》成绩斐然,特别是“全民健身工程点”成为文明城市的亮丽风景线。但由于年久失修,这些健身器材也往往存在安全隐患。在本次“两会”上,政协委员曾明华建议加强区内公益健身器材的维护和安全管理。
健身场所进入社区,深受百姓欢迎。由于有关部门对健身设施说明、提示和后续管理不到位,一些器材普遍存在不同程度的损坏情况,可能成为伤人的影子“杀手”。记者在南宁市桃园路以及桂春路附近的公益健身场所发现,部分器材已经失去使用功能,如转盘健腰器械,由于生锈,转盘已经无法转动;而平衡索桥的锁链也已经锈迹斑斑……
此外,曾明华委员经过调查走访发现,一些器材早已超过了强制性国家标准规定的安全使用寿命期,但至今仍在继续使用。如 “组合式儿童运动器材”(也称儿童运动乐园)的室外器材,按照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规定,该产品安全使用的寿命期为4年,可很多老社区的健身器材往往已使用超过五六年未及时更换,从而埋下了极大安全隐患。
为此,曾明华建议各市体育主管部门要配备专职巡修员,定期对辖区内健身设施进行巡查修理;街道、乡镇、居委会要定期做好日常管理维护;落实经费,生产厂商要确保质量、常年维修,接到市民报修,应在24小时内到现场处理。如果在保修期内的免费保修,保修期外的维护和管理费以及健身器材报废更换费用列入政府财政预算,用于民生公共事业开支,在具体使用上由市级层面划拨到各个具体管理责任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