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三包”商品
质疑质量问题需自己举证
案例:3月8日,丁女士在南宁市某大型商场内购买一只铅笔刀,花费29元。使用过程中发现笔芯很容易被绞断,且削出的铅笔边缘不平滑,觉得铅笔刀有质量问题。目前票据都还齐全,问能否要求退货?
南宁市12315解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也就是通常说的“谁申诉,谁举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因产品质量发生民事纠纷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当事人各方的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各方没有达成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因铅笔刀不属于“三包”产品,类似本案中丁女士的情况,建议先选择与商家协商,或提交购物凭证、相关事实根据(检测报告等)向工商部门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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