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新闻网南宁讯 (记者唐湘屏 通讯员吴金阳)近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两起特大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人,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俗称蛤蚧)92条、草鸮4只、领角鸮7只、班头鸺鹠4只、褐翅鸦鹃13只、雀鹰1只。
3月7日凌晨4时30分许,该局接到群众举报:有一男子从外地运输疑似野生动物到南宁市南京路交易市场进行贩卖。接报后,该局领导立即指令机动队出警前往查处。凌晨6时许,守候在该市场旁的民警发现从一辆出租车下来一可疑男子,随即上前依法对其进行盘查,当场从该男子携带的行李中包中查获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大壁虎92只(活体)。由于该男子无法提供运输野生动物合法证件,办案民警将该男子及其携带的野生动物带回调查。经查,该男子姓唐(广西防城港市人,55岁),所携带的92条大壁虎是其非法从东兴市收购,打算运输至南宁市交易市场出售,没想到刚一下车就被森林公安逮个正着。
3月9日上午11时许,该局又接到举报:有一中年妇女在南宁市南京路北二里贩卖疑似野生动物。接报后,该局立即出警,在南京路北二里某一出租屋内,民警当场搜查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草鸮4只、领角鸮7只、班头鸺鹠4只、褐翅鸦鹃13只、雀鹰1只,随后办案民警将租户农某和在出租屋内搜查出的野生动物带回作进一步调查。
3月7日、9日,南宁市森林公安局依法分别对这两起特大非法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犯罪嫌疑人唐某、农某刑事拘留,查获的野生动物移交自治区珍稀濒危野生动物救护研究中心,目前,案件均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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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