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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实施渡口分类管理 圩渡船每半年随船检查1次

广西新闻网南宁6月21日讯 (通讯员 黄文彩)日前,《南宁海事局渡运安全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渡运办法》”)出台,明确了各渡口的分类、检查频率、海事职责、监管标准和隐患排查治理、反馈程序等。《渡运办法》的出台,标志着南宁海事局对渡口正式实施分类管理。

按渡运情况划分四类渡口

根据渡口客流量、车辆渡运量及渡运实际情况,南宁海事局将辖区渡口划分为四类:一、二、三类和季节性渡口。一类渡口是指:日均客流量300人次以上,或圩日日均客流量500人次以上,或中小学生日均过渡人数50人次以上的渡口;日均车流量100辆次以上,或圩日日均车流量200辆次以上的渡口。二类渡口是指日均客流量100~300人次,或圩日日均客流量200~500人次,或中小学生日均过渡人数20~50人次的渡口;日均车流量30~100辆次,或圩日日均车流量50~200辆次的渡口。三类渡口是指日均客流量100人次以下,或圩日日均客流量200人次以下,或中小学生日均过渡人数20人次以下的渡口;日均车流量30辆次以下,或圩日日均车流量50辆次以下的车渡口。季节性渡口是指人、车渡运量呈现出季节性的变化,繁忙季节渡运量比较大,淡季渡运量极少的渡口。

管理更有针对性 一类渡口每月检查一次

按照这个标准划分,南宁海事局辖区共有一类渡口23道,二类渡口44道,三类渡口70道,季节性渡口6道。在对渡口实施检查的频率上,《渡运办法》规定一类渡口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二类渡口每两个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三类渡口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季节性渡口则根据渡运的季节性特点合理安排检查,繁忙季节渡运量大时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淡季渡运量少时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现场监督检查。

在重点时段或客流高峰期,由于过渡人员较多,《渡运办法》作出了特殊检查要求,即在国家法定节日及地方民俗节日期间,应组织对辖区所有一类渡口渡船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其余渡口渡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抽查;在日常安全检(巡)查的基础上,加大现场安全监管力度,必要时实施现场驻守监管。

圩渡船每半年不少于1次随船检查

《渡运办法》还规定,各海(办)事处应根据安全监管需要,建立圩渡船随船检查计划,对辖区不同航线的圩渡船,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半年选船随船检查不少于1次。在随船检查时,执法人员要了解沿途水域通航环境、停靠点安全设施情况、船舶安全管理状况和适航性能等,评估船员实操能力,检查船员职责履行情况以及与水上交通安全有关的其他情况。

《渡运办法》的实施,是南宁海事局落实“责任型海事”的有效措施,在渡口渡船监管方面迈出了科学化管理、提高管理效率的第一步,将更有效的指导海事执法人员履职到位,确保渡运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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