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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电动车管理办法将实施 6个月内办完注册登记 |
2013年08月08日 22:49 来源:广西新闻网 编辑:利雪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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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电动车已超过70万辆。胡雁 摄 广西新闻网南宁8月8日讯(见习记者 梁梁)8日下午,《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新闻发布会在南宁举行。自治区法制办公室、自治区公安厅对市民所关注的超标电动车是否允许登记、电动自行车登记如何收费等问题进行解答。 1.问:电动自行车和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一)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 (二)购车发票或者车辆来历证明; (三)车辆出厂合格证。 申请机动轮椅车注册登记的,还应当提交证明本人下肢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复印件。 2. 问:对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缺失车辆购车发票或者车辆出厂合格证的,可以办理注册登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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