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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00001"电动车牌现身 15日上牌你准备好了吗? (3)

2013年08月14日 00:20 来源:广西新闻网 作者:刘斐 编辑:利雪娟


  
    上牌后,你的“爱驴”要听从指挥!
  
    电动车注册登记后,将纳入到城市交通规范管理。睁大双眼仔细看规定,你的“爱驴”必须听从指挥。

    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醉酒的人不得驾驶电动自行车。

    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通行。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

    电动自行车可以搭载一人;在城市道路上驾驶时只可搭载一名十二周岁以下儿童,搭载六周岁以下儿童应当使用固定座椅。达到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法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驾驶时不得载人。

    电动自行车通过路口时转弯的电动自行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优先通行,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

    驾驶电动自行车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转弯前开启转向灯或伸手示意。

    驾驶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时,应当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如果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无人员伤亡,损失轻微,符合自行撤离现场的规定,应及时撤离现场,并与对方自行协商。

    驾驶电动自行车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时处罚具体查看《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广西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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