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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闭会 彭清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广西新闻网9月26日南宁讯(记者 潘晓明 实习生 谭京华)9月26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完成各项议程后在南宁闭会,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彭清华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自治区实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自治区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表决批准了南宁市燃气管理条例、环江毛南族自治县自治条例、富川瑶族自治县自治条例,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关于确定玉林市福绵区人大代表名额等问题和关于重新确定玉林市玉州区人大代表名额的两个决定;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第1、4号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并决定将报告印发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情况报告;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完成各项会议议程后,彭清华作了讲话。他说,本次常委会共审议8件法规案,通过了6件法规,听取和审议了自治区“一府两院”3个专项工作报告等。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有关报告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转自治区“一府两院”办理,主任会议要加大对审议意见的督办力度,推动审议意见的落实,增强人大监督的实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道喜、刘新文、莫永清、覃瑞祥、荣仕星、王跃飞,秘书长高枫出席会议。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智友,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负责人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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