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广西公安厅列为“广西一号传销大案”、“2012年全区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一号要案”和社会各界关注的“1.18”组织、领导传销系列案。该系列案共有118名被告人,整个传销体系涉及千余人,人员涉及新疆、安徽、四川、山东、甘肃等多个省份,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据悉,该系列案将分为三个案件进行审理,庭审时间预计将持续11天。8日当天开始审理第一案是被告人李某某等46人组织、领导传销一案。“纯资本运作”骗取财物,整个传销组织成员超过1900人。 见习记者 胡雁 摄(广西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