敢于“放权”,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6月16日,黄强初到镇上的派出所办理姓名变更事项,填写表格、审核材料,整个过程几分钟就办好了。
黄强初是灵山县太平镇九冬村村民,太平镇距离灵山县城近90公里,平时群众到县城办事至少要花大半天时间。
按以往,黄强初要变更姓名,需要到县公安局户政部门办理。如今,这舟车劳顿的奔波可省去了——去年9月,变更姓名的审批权下放到基层派出所。“如果没有把审批权下放,我改个名字得辗转近两百公里。”黄强初说。
权力下放是政府职能转变和打造高效便民政务服务平台的路径之一。近两年来,灵山县投入600多万元,完善镇、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目前全县18个镇、125个行政村已建成政务服务中心。同时,该县将与农民群众密切相关的74项审批服务事项下放到镇、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推动政务服务向镇村延伸。
为了提高乡镇政务审批效率,该县还在各镇成立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并开创了乡镇国土、规建、环保、安监“四所合一”的机构改革试点工作,把四个站(所)合并为国土规建环保安监所。
“通过权力下放和乡镇机构改革,既改善了过去乡镇一级政府责任无限大、权力无限小的局面,又克服了过去各站所相互争权、相互推诿,有事无人管、有人无事做等现象。”灵山县编办主任梁必任认为。
据统计,今年1-5月,该县18个镇政务服务中心累计办理审批服务事项18.6万件,村政务服务中心累计代办政务服务事项12.3万件,有效解决了政务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主动“亮权”,促进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政府的权力究竟有多大?对许多群众而言,这或许是个模糊不清的问题。
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过程中,灵山县主动“亮权”,编制了县本级行政审批项目目录,列出“权力清单”,并将“清单”录入全区通用行政审批软件办理。
“列出‘清单’后,就相当于亮出了‘权力家底’。‘清单’上没有的,一律不能审批。”灵山县政务服务中心主任刘添鉴告诉记者,目前全县44个审批职能部门共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为549项,这些审批事项全部进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并将所有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内容、审批依据、申报材料、办事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等输入系统,在县、镇政务服务中心触摸查询屏公布,以便群众查询和监督。
“我们使用的审批办件系统可实现自治区、市、县、镇四级实时监控,每审批一个事项,其中是否存在违规行为、是否出现超时等都能监控得到。”刘添鉴说。
事实上,为确保行政审批权放到位、管到位、有成效,灵山县制定完善了《政务服务管理办法》《行政审批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以制度管权、管人、管事,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和审批效率。监测结果显示,今年前5个月,该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按时办结率为100%,群众满意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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