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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水不漏的安全卫士---苏玉智

苏玉智(右二)在工作中

广西新闻网记者 黄启超

他是钦州市的第一批治安警察,20多年的工作中,他荣获“全区优秀人民警察”、全国与全区“卷烟打假先进个人”、“全区公安机关公正廉洁执法能手”等荣誉称号,先后荣立个人二等功1次和三等功2次,钦州市公安局嘉奖9次。他的先进事迹刊登时常见诸报端,当地群众称他为“百姓餐桌的安全卫士”,他就是钦州市公安局治安警察支队副支队长,主要负责打击食品药品犯罪工作的苏玉智。

在食品犯罪案件领域,苏玉智是出了名的破案能手。2010年至今,他还直接参与办理了公安部、最高检察院督办的“瘦肉精”案1起,区公安厅督办的案件4起;查获含有“瘦肉精”成分的生猪52头,查获“地沟油”17942.4公斤。

2012年3月5日,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受理了一起钦州市水产畜牧局移交的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犯罪嫌疑人陈某为获取更高利润,在其饲养生猪的过程中添加国家禁用的“瘦肉精”。受理案件后,警方高度重视,治安支队成立了专案组并指定苏玉智负责此案侦查工作。4月初,他多次带领专案组的民警前往北海陈某的住宅和北海市合浦县陈某的养猪场附近进行布控。4月12日,主要嫌疑人陈某被抓获归案。

该起“瘦肉精”案是广西破获的第一例生产、销售“瘦肉精”生猪案,影响深远,由此他被誉为“百姓餐桌的安全卫士”。当年,自治区公安厅为其记个人二等功。

2013年5月有群众反映:钦州市钦南区高岭社区某村有人收购、加工死狗后销售 。接到线索后,他多次深入该村调查核实,亲自带领民警全天候对嫌疑人及窝点进行了守候、跟踪、拍照。经过近一个月的连续侦查,最终掌握了何某收购、加工“毒死狗”然后销售的相关证据。6月4日,当何某将加工好的狗肉送到市场准备销售时,他带领民警在鸿发市场当场将其及雇工黄某人赃俱获,当场查获涉案狗肉一批。 7月10日,其中4名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

2012年初,苏玉智同志带领治安行动队办案民警在侦办一起非法经营卷烟案中,发现凌某曾经通过淘宝网向网址在广西南宁市的一个淘宝网帐户购买过卷烟后,及时将该淘宝网帐户在互联网上销售卷烟的情况向支队领导和自治区公安厅治安总队汇报,区厅治安总队对该互联网上销售卷烟的线索非常重视并指定钦州市公安局核实后立案侦查。苏玉智同志带领办案民警经过多方核查,发现租住在南宁市西乡塘秀厢二组的黄某在 淘宝网站上开设网店,通过淘宝网向全国多个省份销售越南走私烟、高仿香烟等卷烟,从中非法牟利。

随后,苏玉智同志与网安支队民警赴浙江抗州,在浙江警方的配合下,在淘宝网总部调取了黄某在互联网上非法销售卷烟的大量证据材料,并整理上报。后通过公安部联侦机制在多个涉案省份全面展开证据收集工作。同年6月25日,苏玉智同志带领办案民警前往南宁市将犯罪嫌疑人黄某抓获,随后又辗转辽宁、山东、广东等地调查取证。经过四个多月的艰苦奋战,各种证据材料2000多页并装订成5宗案卷。 该案的成功侦破,是广西区公安机关成功破获的利用互联网销售伪劣卷烟的典型网络案件,得到了区公安厅的充分肯定。

2003年他调到治安支队工作,一干就是11年。2013年初被提拔为钦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副支队长,负责治安行动队案件的侦办工作,他不但把自己锻炼成一名强将,更是把队伍带成了一批悍将精兵。  2013年以来他所带领的治安行动队因工作成绩突出,荣立集体二等功和三等功各1次,获嘉奖令1次,行动队6名民警共14人次获立功嘉奖。

“你不要看他平常话很少,似乎很内向。一但上了案子,他总是事必躬亲,工作细则,总是比我们想得周全,滴水不漏,甚至有点吹毛求疵……”行动队的黄副大队长说,“他是我的师兄,和他在一起工作就是充满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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